国务院:允许在北京市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抖客网,包括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1〕10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同意自即日起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四、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111号)停止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0月8日

原标题:【国务院:允许在北京市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内容摘要: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包括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jc/2823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上一篇:“这样的人 买我们的股票是我们的耻辱!”董事长狂怼网友 官方回应
下一篇:A股三大指数震荡整理:资源股大涨、白酒板块重挫 北向资金净卖出80亿